某居民企业,2018年计入成本、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,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,支付职工福利费45万元、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,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()万元。

题目类型: 单选题

题目内容

某居民企业,2018年计入成本、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,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,支付职工福利费45万元、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,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()万元。

题目选项

A. 310
B. 349.84
C. 362
D. 394.84

正确答案

C

题目解析

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的税前扣除。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、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。福利费扣除限额=300×14%=42(万元),实际发生45万元,准予扣除42万元。工会经费扣除限额=300×2%=6(万元),实际发生5万元,可以据实扣除。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=300×8%=24(万元),实际发生15万元,准予扣除15万元。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=300+42+5+15=362(万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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